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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21-03-05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21]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以“牢记嘱托强信念、实干担当蹚新路”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争朝夕,真抓实干,为“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而不懈奋斗。

二、方法步骤

1.认真组织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并开展研讨交流。确保学习全覆盖,要向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并及时掌握学习情况。

要结合学校和支部实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理论水平、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时代内涵的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

2.广泛征求意见。要紧扣主题,按照党支部书记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必谈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要切实将自身和对方存在问题的表现、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通谈透。

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这些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新发展党员的意见建议。

3.深入查摆问题。要坚持“三个对照”,通过自己找、互相提、上级点等方式,认真查摆。

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校党委、党总支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等情况,对照转型发展蹚新路要求和师生员工期待,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的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发挥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的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召开党员大会,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要加强结果运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6.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对、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各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组织部将组织力量,采取随机抽查、直接参会等方式,沉到一线督促指导。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3月24日前完成。组织召开报告(附民主评议表、民主测评结果)请以总支为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组织部。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