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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相关工作的提醒

时间:2018-06-11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

根据近期省高校工委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提醒如下:

一、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中组织预备党员宣誓事宜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在调研中发现,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

1.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在校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后及时举行,不能拖,更不能等到预备党员转正时才举行。

2.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肃认真,会场布置应庄重、简朴,要按规定悬挂党旗;预备党员宣誓时,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的声音要洪亮、激昂;党支部可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领誓人。

3.各党总支要做好组织或指导督促,严格按照要求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让预备党员和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的正式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1. 关于毕业生党员管理事宜

  2.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 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

    2.确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联络和管理,督促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以邮寄回执或拍照形式进行反馈。各党总支统一汇总,放假前报备组织部。

  3. 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请各党总支认真落实,若有此类情况,党员本人填写《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党支部、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交由组织部备案。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