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提高广大团员和青年的安全与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防诈和依法维权能力,3月11日下午,我校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科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导防诈政策,提示消费风险的同时,普及反邪教常识。本次宣传活动以“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共280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室内讲座、室外防诈知识互动的形式,普及“消费者八项权利、三适当、防范金融诈骗”等内容。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东校区派出所副所长张晓丹围绕“八大权益知多少、金融消保是什么、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大学生如何反邪教”四个方面与同学们分享了消费者八项权利的内涵和价值,引导学生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并通过讲解真实诈骗案例,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源头筑起“安全墙”。
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东校区派出所民警梁瑞娜从“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常见套路和网络安全防骗秘籍”三个方面入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同学们分享有关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同时也强调不断提高防诈安全意识,增强防诈素养,提升对诈骗风险的防范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校团委副书记徐越表示,“3•15”之际,校团委通过“我为同学办实事”,向同学们宣传和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常识,重申防诈骗和反邪教常识。宣传和倡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将“学法、用法、知法、懂法、守法”一以贯之到生活的点滴之中,用法律保护自己,守护家人。
本次宣传活动期间穿插了歌曲、快板、互动问答等环节,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学中玩、玩中学”。本次活动得到了晋中市公安局高校分局东校区派出所以及太平洋产险、太平洋寿险山西分公司的专业支持。今后,我校将持续开展此类活动,扎实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宣教模式,筑牢安全新防线。
来 源 ℓ 山西传媒学院团委
编 辑 ℓ 许博源
校 对 ℓ 薛丹颖
初 审 ℓ 陈 雅
复 审 ℓ 徐 越
终 审 ℓ 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