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25号)及学院保卫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2018]3号)等文件要求,信息中心将在11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对办公室及机房进行排查安全隐患工作。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排查安排
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门窗门锁使用是否正常;
办公室及库房、机房以及器材设备是否登记在册;
是否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照明以及指示标识;
机房是否配备专业灭火器材;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封堵和杂物堵塞;
室内消火栓是否存在杂物遮挡,附件是否齐全;
烟感、喷淋、通风窗道是否存在杂物遮挡等现象;
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放;
贮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区、间距科学;
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是否存在陈旧老化现象;
电源线路是否存在不固定、随意拉接、邻近易燃物的现象;
二、整改落实
请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到位,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排查整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于12月1号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中心办公室。
信息中心
2018年11月22日